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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向电工钢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
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向电工钢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
2022-07-2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7月23日起,对原产于日本、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继续征收反倾销税,实施期限为5年。商务部发布了2022年第22号公告,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反倾销税率。